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祺媛通訊員梁小英)
1月13日16時許,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六大隊在G2京滬高速樂陵西服務區執勤時,發現一輛摩托車停在服務區內,民警及時發現并將駕駛員勸離。
經詢問得知,該摩托車駕駛人從北京開到此處,準備回老家德州,民警核查了其車輛信息和身份信息,并向他講明《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摩托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最后民警對其勸離,要求其在三公里處的樂陵西收費站駛離高速,還幫其使用手機導航軟件重新規劃避開高速公路的合理路線。
在此民警提醒,根據《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條,禁止下列人員、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摩托車、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拖斗車、鉸接式客車、懸掛試車號牌和教練車號牌的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