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趙祜昊通訊員王振潔)
針對平原縣某村一對夫婦離異后,雙方均存在家庭教育失職的情況,1月17日,平原法院對這對父母發出《家庭教育令》。這也是《家庭教育促進法》1月1日生效以來,平原法院發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去年9月,劉某某伙同他人盜竊被公安機關抓獲,因系未成年人未被治安行政處罰。劉某某自幼父母離婚,由父親劉某撫養長大,而其父親沒有足夠的時間陪伴,不了解其需求和感受。母親王某長期在外打工,也忽視了劉某某,影響了劉某某的學業及身心健康發展。
法院認為,劉某未履行監護職責,也未承擔起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王某未配合劉某履行好家庭教育責任,二人對于孩子的家庭教育,均存在失職行為。法院責令劉某、王某相互配合履行好家庭教育責任,積極引導劉某某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