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辛昊龍通訊員梁小英)
高速公路上的導流線屬于禁止標線的一種,車輛必須按照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壓線或越線行駛,更不得隨意在導流線區域掉頭或停車上下人員。但近日,一司機竟不顧危險,駕車占用導流線“甩客”。
1月18日下午16時47分許,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六大隊民警視頻巡邏時發現,在G2京滬高速濟南方向263km+100m處,一輛桂B牌照的面包車停在了導流線上。
只見司機下車后,從車內又下來一人,手里拿著行李。隨后,下車的乘客穿過高速公路離開,司機也駕車離開了。岔路口通往樂陵西收費站,民警分析,該司機應是圖省事不愿下收費站,才將乘客“甩”下的。
民警查詢到車主電話后,告知了其在高速公路占用導流線停車的違法行為,并對其處以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