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陵法院聯動公安、檢察院開辟“刑拘直訴”新模式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吳楊通訊員劉剛黃帥)
4月2日,樂陵法院公開宣判審結3件危險駕駛案件,該3起案件從公安機關對被告人宣布拘留、移送審查起訴,到公訴機關會見、當事人認罪認罰、提起公訴,再到法院立案、閱卷、送達、宣判,這些程序總計在一天內完成。
此前,辦理“刑拘直訴”案件,從偵查、審查起訴,到法院審理,期間各部門至少需要去看守所進行四次換押、送達,僅在法院審理階段就需要多個環節,時間多浪費在送達的途中以及預約提審、開庭的等候中。
而現在,樂陵法院通過聯動公安、檢察機關,積極探索創新“刑拘直訴”工作新機制、新模式,充分利用從對被告人宣布拘留到送看守所前這短短的時間,各部門通過安排專人辦理,完成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既能切實節約司法資源成本,提升案件辦案效率,又能使有限的司法資源發揮更大的整體優勢,既達到了“快”的目標,又收到了更“優”的效果。
下一步,樂陵法院將不斷完善細化刑事審判工作流程,實現刑事速裁、簡易程序常態化,不斷推動部門聯動,創新“刑拘直訴”新模式,節約司法資源,縮短辦案周期,做到“公正與效率”兩手抓、兩手硬,取得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