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被撞傷也擔責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
無論駕駛什么車輛,都應遵守法律法規、牌證齊全。然而許多老人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意識薄弱,導致老人們并沒有認識到自己在路上行駛時的潛在危險。近日,在樂陵街頭發生一起交通事故,83歲老人因無證駕駛電動三輪車被撞,還擔了責。
不久前,83歲的董某駕駛電動三輪車由北向南左轉彎時,與沿樂陵市楊安鎮溢香大道由南向北行駛的魯N牌照小型轎車發生碰撞,致使兩車損壞,董某受傷。
在該起事故中,小轎車駕駛人胡某超速行駛,遇到路口時未減速。事故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范疇,駕駛人董某屬于無證駕駛機動車,并且通過路口轉彎時并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最終,事故判定雙方負同等責任。
交警提醒: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范疇,駕駛需要取得相應的駕駛證資格。開車上路,要做到人有證、車有牌,同時勸告廣大交通參與者,為了自己的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騎行請戴好頭盔,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做到安全駕駛、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