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近日,本報新聞熱線2220000接到讀者侯先生來電反映:其購買的公寓內不能使用洗浴熱水器等大功率電器,“一開熱水器,全屋就斷電,眼看天氣越來越熱,這可怎么住?”
據侯先生反映,該公寓位于德州經開區三八東路德建大廈北鄰,名為“中正萬里”。2020年,侯先生花費30余萬元購買該公寓。去年正準備入住時,侯先生發現了這一問題。
“只要打開衛生間的洗浴熱水器,全屋就跳閘斷電。”在侯先生的公寓里,他向記者演示了這一過程:將與熱水器關聯的水龍頭打開后,熱水器隨即開始工作,一分鐘左右,只聽“啪嗒”一聲,屋內就斷了電。
侯先生向物業反映該問題后,得到的回復是“公寓用電負荷總額僅為4000W”。“我這個熱水器功率是 5000W,光 熱 水 器 就 超 了1000W。”侯先生表示,在購房、裝修階段,公寓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等都沒有告知他這件事,導致他對此毫不知情。
隨后,記者聯系到公寓的開發商山東中正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曾在電梯墻上貼過通知書,告知住戶限電為4000W。但侯先生對此卻不認同:“我是最早裝修的,也是最早發現這個問題的業主,是我找到開發商和物業反映后,才張貼的通知。”
對此,開發商又表示,“限電4000W”是國家規定,是按照住建部《JGJ242-2011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內容執行。記者檢索后發現,該規范中明確“住宅小區面積小于等于60平方米時,用電負荷為3000W,住宅小區面積大于60、小于等于90平方米時,用電負荷為4000W”。
對于開發商的這一說法,有關部門卻給出了不同意見。記者采訪市住建局節能減排科了解到,“中正萬里”原用名為中正大廈,“中正大廈審查通過的設計圖紙的使用功能為商業辦公,而國家現行規范并未對辦公室用電負荷作出要求。”也就是說,開發商給予的“限電4000W是國家規定”答復并不成立。
購買和裝修的公寓卻不能正常入住,誰該對這一問題負責,這一問題又該如何解決?“中正萬里”公寓業主們正等待著答案,本報也將對此持續關注。 (德州晚報全媒體見習記者 王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