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現代國家最重要的社會經濟制度之一,通過保障全社會成員基本生存與生活需要,在公民年老、疾病、傷殘、失業、生育、死亡、遭遇災害、面臨生活困難時提供物質幫助,在社會層面起到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完善社會管理制度的效果,在公民個人層面起到老有所依、病有所治、弱化心里不公平感的效果,對鏟除邪教滋生土壤、避免邪教乘虛而入、抑制邪教的傳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一、社會保障制度和邪教滋生相關理論概述
(一)社會保障制度相關理論概述
1、社會保障制度的定義
社會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國家為主體,依據一定的法律和規定,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會保障基金為依托,對公民在暫時或者永久性失去勞動能力以及由于各種原因生活發生困難時給予物質幫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具體來說,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通過立法而制定的社會保險、救助、補貼等一系列制度的總稱,包括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傷殘、失業、生育、死亡、遭遇災害、面臨生活困難時的特殊需要。
2、我國社會保障的發展歷程
1951年,國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標志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正式建立。迄今,社會保障制度發展可以劃分為兩個大的階段。第一階段:從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制度安排是“國家—單位(集體)保障制”,具有國家負責、單位(集體)包辦、板塊結構、全面保障、封閉運行等特征。第二階段: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全面改革時期,逐漸走上了政府主導、責任分擔、社會化、多層次化的發展道路呈現出“國家—社會保障制”的特征。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將向定型、穩定、可持續的發展階段邁進,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的目標將逐步成為現實。
3、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現狀
我國已初步建成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其中,全民醫保早已基本實現。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3.22億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4.98億人,有1.41億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老年人都已領取基本養老金。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分別覆蓋了1.99億、1.64億和1.64億職工。社會保障水平正逐年提高,其中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了 “十連調”。社保基金收支結余規模不斷擴大,抗風險能力增強,截至2015年底,5月30日,人社部公布《2015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披露,全年五項社會保險(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合計46012億元,比上年增加6184億元,增長15.5%。基金支出合計38988億元,比上年增加5985億元,增長18.1%。可以說,我國已初步建成社保公共服務體系,并在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二)邪教滋生相關理論概述
1、邪教的定義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它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邪教大多是以傳播宗教教義、拯救人類為幌子,散布謠言,且通常有一個自稱開悟的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以秘密結社的組織形式控制群眾,一般以不擇手段地斂取錢財為主要目的。
2、邪教滋生的原因
邪教是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因為它的滋生原因繁分復雜,因此我們很難把所有原因全部概括。就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其大致原因有:傳統迷信思想和迷信活動的影響;個人疾病纏身、精神信仰空虛、心理脆弱、生活困苦、家庭不睦、文化匱乏,在社會變遷中不適應,在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不能得到滿足;社會科技文化教育不普及;國家間邪教的跨國傳播和交叉感染;邪教頭目為了滿足自己的政治野心、經濟私人欲望;社會保障方面的不完善。
二、社會保障制度對邪教滋生的抑制作用
(一)從社會角度分析社會保障制度對邪教滋生的抑制作用
1、 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社會的穩定,社會的穩定能避免邪教爆發引起的大規模動亂
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社會的穩定。首先,導致社會不穩定的一個普遍原因在于,社會大眾由于很難維持最基本的物資生存條件,與其餓死,不如進行抗爭。而社會保障制度能通過財富的二次分配,為人們提供最基本的物質生存資料,保證人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避免人們為了生存鋌而走險。其次,當某地區出現自然災害等極端情況時,國家通過社會保險、救濟、福利、安置、互助,確保這部分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避免成為影響社會不穩定的導火索。第三,社會保障制度能提高國家能對資源的調控能力,而國家對資源調控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國家對社會穩定的維持能力。
社會穩定能避免邪教爆發引起的大規模社會動亂。首先,邪教大規模發展是邪教引發大規模社會動亂的前提條件,社會穩定能抑制邪教的大規模發展。社會穩定和諧為人們為了追求更美好生活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社會穩定和諧時正面的社會意識形態必將是社會的主流,這時邪教虛設的“極樂世界”和歪理邪說就難以讓大多數人接受;相反,不穩定的社會往往是邪教滋生的溫床,當社會不穩定時,大部分人喪失了通過努力現人生理想的渠道,社會價值觀必將陷入分裂紛爭,邪教往往乘虛而入,這時邪教信徒人數往往呈幾何倍數的增加。其次,社會穩定時有助于政府有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對邪教發展進行打擊,政府的大早打小能往往能避免邪教坐大成勢力后挑起社會動亂。相反,社會動蕩時,政府就難有精力和力量去關注和打擊邪教。這時,邪教往往會乘虛而入,成為民間之野心家、陰謀家用以蠱惑人心,組織下層社會結眾生變的一種精神力量。邪教在很快發展到一定規模后,民間之野心家、陰謀家用往往會挑起影響大、持續時間長的社會暴亂。例如,漢末的五斗米道,以及元末、明、清中后期的白蓮教、天理教等邪教就是趁著國家政局不穩,煽動教徒暴亂,對社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2、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經濟的發展是解決邪教“毒瘤”的良藥
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社會經濟發展。首先,社會保障制度可以給失業者增加收入,利用這些收入去學習新的技能,提高勞動者的素質,勝任新的工作,這不但保護社會人力資源,保障勞動力的生產和再生產,提高我們國家的就業率,對我國的經濟發展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其次,社會保障制度使得居民在沒有教育、醫療、養老后顧之憂,人們會減少儲蓄而進行消費,拉動國內的有效需求,促進經濟增長發展。
社會經濟發展是解決邪教“毒瘤”的良藥。發展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邪教問題也不例外。而經濟發展作為所有發展的基礎,對解決邪教問題有諸多方面的積極作用。經濟的發展能豐富人們精神文化生活,擠壓邪教發展空間;經濟的發展能提高社會科學教育水平和人們科學素養,使人們有對邪教的反科學性有更清晰的認識;經濟發展能提高醫療水平,邪教更難再用“強身健體”、“包醫百病”、“能治頑癥”來引誘一些貧困交加的底層群眾或絕癥患者入教;經濟的發展能為落后地區提供更多的扶持,避免“邪教洼地”的存在。
3、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社會管理制度的完善,社會管理制度的完善是約束“邪教”蔓延的籠子
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社會管理制度的完善。首先,人口信息數據庫是社會管理制度更好實現管理職能的前提,社會保障制度必然伴隨著覆蓋全國大部分人口的信息數據庫的建立。其次,社會流動人口和社會弱勢群體是社會管理制度實現管理職能的難點和重點,社會保障制度能加強對社會流動人口和社會弱勢群體的管理和服務。第三,社會保障制度能進一步加強基層管理和服務體系,將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基層,夯實基層力量,健全基層管理制度。
社會管理制度的完善是約束“邪教”蔓延的籠子。眾所周知,社會正常、有效運行的條件之一就是建立完善的社會管理制度。一旦社會管理制度的控制力量不夠強大,整個社會結構相互協調的良好機制就會打破,社會運行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呈反常狀態。邪教的發展正是利用這一環境乘虛而入,導致群眾而投入邪教的懷抱。相反,完善的社會管理制度能通過整合政府、社會和基層群眾的力量,利用社會救助、勞動就業、文化教育、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面向邪教易感人群和邪教受害者特殊群體的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利用社會管理平臺實現社會網格化管理掌握邪教組織的動態信息,編織起約束“邪教”蔓延的籠子。
(二)從個體角度分析社會保障制度對邪教滋生的抑制作用
1、社會保障制度使社會個體老有所依,避免因對未來缺少安全感而相信邪教
當公民個體在年老無所依靠時,都會想到要尋找一個安全的依靠,而邪教剛好就利用了這一點,向老年群體進行滲透。養老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障制度最要的組成部分,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老年人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使老年人生活有了著落,心里有了寄托和慰藉,邪教就不容易再對老年人進行滲透。
2、社會保障制度使社會個體病有所治,避免因無錢治病而相信邪教
健康是人類的普遍追求,健康的身體是愉快的心情和幸福的生活的前提,但是,現實生活中,社會上還有相當多的弱勢群體無力承受日益增長的醫療費用。針對群眾渴望健康恐懼死亡的生理需要,邪教組織都使用傳播信教能“包醫百病”的方法,引誘一些貧困交加的底層群眾加入。例如,李洪志歪解疾病的成因,胡說一切疾病都緣于 “業力”,生老病死都是“業力”所致,只有忍著病痛修煉 “法輪功”來“消業債”,改變自己身體結構,才能徹底解決問題。由于人體有強大自愈能力,同時心里暗示和自我安慰能產生身體康復的假象,會使信徒認為信邪教真的能治病;如果病情惡化,信徒就會將原因歸結于“業力債”更多了,進而更加賣力的練功。因此,不管信徒身體狀況好轉或者惡化,都將陷入法輪功的圈套。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人們生病或受到傷害后,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用于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等費用,保障廣大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避免群眾因為無錢治病而相信邪教的理論。
3、社會保障制度能減弱社會個體的心里不公平感,避免因心里失恒而相信邪教
改革開放以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民主權利和政治地位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和提高,但社會矛盾也凸顯,不公平感也在人們的心理上與日俱增。同時,由于我國正處于經濟體制轉軌和社會轉型的競爭激烈時期,生活的動蕩就把部分社會弱勢群體的心理推向了失衡,使他們覺得生活無情、命運無常,因而對現實和自身處境不滿,但又無力改變現狀,有的人就會在錯誤的選擇下,離開了正常的社會生活,加入了邪教。
社會保障制度通過社會保險、救濟、福利、安置、互助,進行社會財富再分配,適當縮小各階層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避免貧富懸殊,使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讓廣大人民群眾都能夠分享到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改革開放的成果,提高公民對社會的認可度,最大限度地減弱公民個人不公平,避免公民因心里失衡而被邪教利用。
結論
社會保障制度通過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實現,有利于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管理制度的完善,讓公民個體老有所依和病有所治,減弱了社會個體的心里不公平感,有力地抑制了邪教的滋生、發展、蔓延和爆發,因此社會保障制度對抑制邪教傳播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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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美德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