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通訊員汪曉明賈亞玲)為進一步改善民生,降低城鄉居民醫療負擔,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從五方面著手,大幅度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提高普通門診待遇。參保居民在村(站)級、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報銷費用標準,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至80元,報銷比例不變。
??? 提高住院報銷比例。在現行報銷比例的基礎上,各級醫院分別提高2個百分點,即一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由85%提高到87%;二級醫療機構由75%提高到77%;三級醫療機構由60%提高到62%。
??? 增加五種門診特殊疾病病種。在現有居民門診特殊疾病病種的基礎上,將常見、多發,個人負擔較重的陳舊性心肌梗塞 (包括心臟搭橋術后)、支架成形術后、肝炎活動期(甲型、戊型肝炎除外)、腎病綜合征、自身免疫性疾病納入門診特殊疾病范圍。
??? 提高2016年居民醫保生育補助標準。剖宮產補助由1000元提高到1800元;自然分娩補助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
??? 提高居民中醫藥適宜技術報銷比例。將參保居民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就醫,應用合規中藥飲片、中醫診療技術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