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當過兵、扛過槍、投過手榴彈,但沒打過仗。夜間站崗放哨這個活是常事,由此,心理素質和膽量得到了鍛煉,誰承想,在一次逮小偷中竟派上了用場。
??? 八十年代中期,八月十五前后的一個晚上,大約凌晨兩點左右,我被樓上的“哐嘟”聲驟然驚醒。我第一反映就是:進小偷了!當時,文化館共四層辦公樓,到了晚上,就我們一家享用這一座大樓。家屬剛從農村上來,在單位傳達室干臨時工,負責樓里衛生、送報紙、接傳電話、燒鍋爐,晚上鎖好前后樓門,有情況是義不容辭。我當時胡亂穿了件衣服,踏拉著拖鞋,從一樓往上查看。當我從一樓走到二樓往東一瞧,會計室門前地上擺著一個好似紙箱盒的東西。事后才知道,小偷不知在哪里搞到的墊腳用的小木箱。門梁子上的玻璃已經被打碎,我聽到的那聲響,就是小偷從上邊往地面落的聲音。一見這情況,我的精神為之一振,躡手躡腳返回宿舍,告訴家屬孩子們千萬別出門。我拿走樓門的鑰匙,打開樓門,怕拖鞋聲音大影響小偷“工作”,光著腳來到辦公樓南面的家屬院向館長報告情況。館長說你趕快去公安局報案。那時沒手機,全單位就傳達室一部電話,不可能返回傳達室打電話報警。我是跳舞出身,非常輕松地攀爬過家屬院的大鐵門,來到了行政街。忍著硌腳的疼痛快速跑到公安局,敲醒傳達室人員說明情況。他打了個內部電話,幾分鐘后,從里邊走出一個推自行車的公安戰士,是刑警隊長,當晚正好他值班。簡單問明情況,便騎上自行車往事發地趕。
??? 當我們趕到原教育局門口時,見一個人影貼著墻根由西往東走。刑警隊長大喝一聲:“站住! ”來人不但不聽,反而跑起來。刑警隊長向天鳴槍,讓那人站住,那人跑得更快了,一不留神,被路邊的一塊石頭絆了一腳,摔得不輕,動彈不得。我們趕緊跑到那人身邊,用手電筒照著,從那人兜里掏出一個信封,我一看信封上寫著我們會計的名字,里面大約有二百塊錢,我說:“沒錯,就是他。 ”
??? 經審訊,那人確實是一個慣偷,剛剛勞教釋放八個月。那時我市沒有圖書館,四樓是圖書閱覽室,來來往往的人很多,估計小偷也是趁人多已踩過點,等到夜深人靜時,從一樓經常敞開著的廁所窗戶進到樓里,然后作案。他也沒想到栽了,我也沒想到生活中還會有這么一段經歷。
??? 還得交代一句:我去公安局報案,館長叫起家屬院里的男女職工,拿鐵锨、木棍準備圍堵小偷。小偷聽到院里有動靜,從樓上逃出,見有人把住大門,他慌不擇路,翻東院墻來到大街上,卻被我和刑警隊長逮個正著。
??? 事后,也有人說我太魯莽,假如小偷是一個團伙,后果將不堪設想。這么一說,我還真有點后怕。但生活中沒有假如,真有假如,好多歷史就得重寫。
杜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