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6月10日,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布《德州市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劑次接種動員告知書》。從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將集中對已完成第一劑次接種的人員進行第二劑次接種。
為確保前期已完成第一劑次接種的居民能及時接種第二劑次,6月10- 30日,全市將按照山東省新冠疫苗接種政策和省級下撥疫苗計劃,集中開展第二劑次新冠疫苗的接種工作。對于有特殊需求的,比如因為出國和其他的疫情防控等人群,繼續接種第一劑次疫苗。
疫苗全程接種的劑次數是基于臨床試驗科學數據確定的,只有完成全程接種才能獲得有效的免疫保護。目前,我市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主要是滅活疫苗。特別提醒的是前期我市部分接種腺病毒載體疫苗的僅需接種一劑次,無需再接種第二劑次。
按照規定,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第2劑次與第1劑次接種間隔時間≥ 3周,盡量在8周內完成;即使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程接種,只需補種未接種的劑次即可,無需從頭接種;延遲接種只會使獲得免疫保護的時間晚一些,不會降低最終的接種效果。
第2劑次建議盡量在接種第1劑次的原接種點通過原預約渠道進行,對于流動接種點、臨時接種點地址有變動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聯系接種點。如果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在原接種地接種的,建議關注現居住地的接種工作安排,及時向當地疾控機構和就近的接種點咨詢。(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湯錦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