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警方前線》2012年08月14日播出:德州:借車順走銀行卡 蒙對密碼盜走近萬元
同事朋友之間有事互相幫助是常有的事,可是有些人在接受別人幫助時卻見財起意,向朋友伸出了賊手,等到東窗事發(fā),后悔已經來不及了,這不,德州的王某就遭遇了這么一出。
德城區(qū)人法院刑庭 副廳長:被害人王某想到銀行取錢,去取錢之前發(fā)現自己的銀行卡不見了。通過查詢被害人王某發(fā)現他銀行卡里的大額現金不見了,然后到公安機關報了警。 解說:王勇報警后,警方通過銀行調取了當時的取款記錄和取款錄像,經王勇辨認盜取自己銀行卡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工友劉建。 同期:德城區(qū)人法院刑庭 副廳長:公安人員到劉某工作的所在建筑工地找到了被告人劉某,劉某在工作人員面前承認了自己盜竊的事實。 解說:原來今年3月15日劉建向同一工地的工友王勇借面包車去辦事,在還車時發(fā)現在汽車副駕駛的儲物盒內放著王某的駕駛證,打開駕證里竟然還加了張銀行卡。劉建便神不知鬼不覺的將銀行卡放入了自己的包中,并將王勇的身份證號記錄了下來。然后將車還給了王勇。拿到銀行卡的劉建首先去了附近的銀行取款機破譯密碼,劉建想到自己的銀行卡密碼是身份證的后六位,那王勇的會不會也一樣呢?沒想到這一試還真就對了,看到卡里有近萬元資金,王勇便起了貪念。為了不引起王勇的懷疑,劉健并沒有立即將錢取出,而是先將銀行卡密碼更改。為了不讓人認出自己,3月20日劉建帶上墨鏡,穿了件別人的外套,將自己面部掩蓋好后找了就近的取款機分五次將卡內的9000元錢提了出來。同期:德城區(qū)人法院刑庭 副廳長:同時考慮到他倒去的數額,接近數額巨大的起點一萬元,損失再按發(fā)售被告人及其親屬全部進行了退賠,被害人對他表示了諒解,這樣呢我們法院依照刑法第264條的規(guī)定,對他判處了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