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僅三個月,他就又結婚了
潘玉在父母那里住了有一個星期,沒有去工作。“后來我想不能這樣下去,我還得去工作,所以我租了一間房子。沒有想到,婆婆仍然不放過我,她跑到我的單位,用最污穢的語言罵我,又打聽到我住的地方,大鬧一場。于是,我成了同事們茶余飯后議論的話題。我無法在單位呆下去了,無法面對我的同事和學生,我想過辭職,也想過離婚,但為了女兒,我將辭職忍了下來,我還要賺錢養活女兒,但我必須跟家豪離婚。”潘玉說。
2011年10月,潘玉向法院起訴離婚。在離婚期間,家豪真的后悔了,他三次跪在潘玉父親面前,求父親告訴他潘玉的住處,但潘玉的父親堅決不肯,“最后還是媽媽不忍心,告訴了他。再后來,家豪找到了我,請求我原諒他,并說他以后再也不聽他媽媽的話了。我是愛他的,就又一次給了他機會,我希望我們的生活會重新開始。”潘玉說。可是一個月后,潘玉發現家豪總是不知跟誰打電話,一個月話費竟然高達600元!
潘玉絕望了,和家豪爭吵起來,但家豪沒有履行他的諾言,又揚起手,打了她一個耳光。“這個耳光徹底斷送了我們的婚姻,法院很快作了判決,我們離婚了。三個月后,家豪又結婚了,迅速得讓人始料不及。當聽到他結婚的消息時,我百感交集。我在這場婚姻中得到了什么呢,除了一身傷痕,別無其他。”
潘玉現在的狀態非常不好,因為孩子已經4歲了,經常說想念父親的話。而每當聽到女兒這么說,她就會淚流滿面。雖然有不少人給她介紹朋友,可她毫無感覺,她說在她的心里,盡管家豪把她傷害得遍體鱗傷,可他永遠是她孩子的父親。
□記者 吳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