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12年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布廢除舊歷改用公歷,把1月1日叫做“新年”,可以放假,而除夕和大年初一,政府各個機構都要正常上班。因此,過年成了令人很糾結的一件事。
??? 時在教育部任職的魯迅在日記中記載,1917年1月1日至3日 “休假”;4日“上午赴部辦事”;但到了1月23日,也就是那一年的春節,魯迅卻和同事在單位上班。1918年,北洋政府覺得這種違背民意的改革不太可取,春節終于開始允許放假了。故魯迅1918年2月11至13日日記,寫著“休假”,即春節放假三天。
??? 中國人很注重舊歷年,而不放假是很讓人糾結的。如老舍在《我的母親》一文中,寫到過年上班的情景。當時老舍在北京一所小學做校長。春節時期,學校照常上課,大過年的,他只能抽出兩個小時回家探望一下,母親見他回來了,以為能陪她過年,哪知老舍說一會兒還得趕回學校,母親一愣,嘆口氣說:“走吧,小子! ”老舍雖心里難過,可還是要趕回學校,途中,看見街上那么熱鬧,想起母親在家那么冷清,淚水遮迷了他的雙眼……
??? 1930年1月2日,國民黨《上海黨聲元旦特刊》發表《推行國歷廢除舊歷的工作》,也承認國歷推行艱難,“習俗相沿,積重難返”。鑒于此,1934年初,南京國民政府停止了強制廢除農歷,不得不承認“對于舊歷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于干涉”。從此,民間又可名正言順地過農歷春節了,一直延續至今!
□孟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