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環保局:多次責令停產不奏效,建議有關部門強制關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已責令抬頭寺鎮政府及相關部門盡快強制取締
??? 本報訊 (記者 唐志梅)近日,住在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抬頭寺鎮香椿劉村的多位村民撥打12345市民熱線,反映村北有家塑料制品小作坊,在生產時產生大量刺鼻性氣味,影響周圍村民正常生活和身體健康。
??? 10月11日,記者與香椿劉村村民劉先生取得聯系,他說:“塑料作坊加工用的廢編織袋燃燒的膠水味不只難聞,還有刺激性。聞到之后就是一陣咳嗽,我們村的村民平時都不敢開窗戶。 ”劉先生表示,此前他們也找過作坊老板,希望他采取適當措施,不再污染環境,但是卻不見效。為此村民們希望通過政府,調查處理這件事,保證村民有一個良好健康的生活環境。
??? 經市環保局調查,劉先生等村民反映的作坊無任何手續,屬違法經營的黑作坊。前期市環保局環境監察人員與抬頭寺鎮政府環保局負責人已責令該廠負責人書面保證立即停止加工生產,盡快處理剩余廢舊編織袋,避免再次出現氣味擾民現象。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手續的,可以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該作坊沒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是無證生產,不屬于國家允許建設的項目。
??? 市環保局有關人員說,受經濟利益驅使,該廠至今未徹底停產,多次出現夜間偷偷違法生產現象。鑒于以上事實,市環保局建議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該塑料加工作坊予以強制關閉。
???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求該區環保部門聯合抬頭寺鎮政府,盡快對該黑作坊進行強制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