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 (記者 劉臻 見習記者 馬樂)6月25日,市民王先生撥打市民熱線反映,6月24日由于車禍,自己價值7萬元的私家車右側車門和后保險杠都出現損傷,被拖車送到德城區東風路悅達起亞4S店。在修理之前,他先請4S店工作人員評估維修費,工作人員告知維修需8000元。因王先生覺得價位過高,提出想去其他地方維修,工作人員便要求其交1600元的評估費后才能將車開走。 “我只是讓4S店的人估了一下價格,并沒有維修,他們找我要1600元也太黑了。 ”王先生當即要求開具發票或收據,工作人員無法提供。 “經過再三爭論,工作人員說讓我看著給,我因趕時間,就給了他們200元錢,他們才讓我將車開走。 ”一頭霧水的王先生向市民熱線求助,詢問4S店的這種做法是否合理?
??? 記者就此事首先咨詢了鑫大公律師事務所宋國華律師,他解釋:“消費者因價格原因放棄在4S店修車,這時,車主和4S店的合同關系并未形成。此時,4S店再要求車主交費,明顯不合理。 ”
???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市物價局,據工作人員介紹:汽車維修費屬于市場調節價,物價局并沒有對其定價,至于4S店收取的 “評估費”根本就不存在。如果王先生能提供交費收據、影音資料等相關證據,物價部門可對汽車4S店進行調查,情況屬實,他們可聯系相關單位對其進行查處。由于王先生無法提供相關證據,他們無法前往調查。物價部門工作人員提醒,如車主遇到類似情況,要注意留取錄音、收據等證據,并可撥打12358進行舉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