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 (見習記者 馬樂)近日,家住寧津縣馨園小區的張先生撥打市民熱線,反映小區物業收取部分業主熱損費的問題。據介紹,臨近供暖季,小區物業通知,今年新參加供暖的業主,要繳納取暖總費用的15%作為熱損費,自交房后開始計算時間,停用了幾年就需要交幾年。而且小區物業只負責代收取暖費,熱損費則需要業主自行去寧津恒源熱力公司繳納。張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他有3年時間沒有要暖,按照144平方米的房屋面積計算, 3年總共要交1314元。 “熱損費是什么費用?這一收費是否合理? ”
??? 記者聯系了寧津恒源熱力公司,工作人員介紹,收取15%的取暖費叫做熱損費,現在小區使用的都是地暖,鄰居家的供熱仍能使不要暖業主家中保持較高溫度,這就產生了一定的熱量損耗。同時,他表示收費是有依據的,隨后便匆匆掛斷電話。
??? 隨后,記者聯系了寧津縣公用事業局,工作人員介紹,該項收費依據的是一份寧津縣政府與寧津恒源熱力公司簽訂的《寧津縣城區集中供熱項目投資特許經營協議》,根據該協議規定:斷網(指停止供熱)用戶按應交總費用(取暖費和增壓費)的15%收取熱損費。
??? 此收費是否在物價部門有備案呢?記者聯系了寧津縣物價局,經工作人員核實,該項收費并沒有備案。隨后,記者聯系德州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確有一份內部文件,規定熱力公司可以收取停止供熱用戶一定費用,但為供暖應交總費用的10%,而非15%。電話中該工作人員并未回答此項收費具體名稱及用于何處,并稱可將文件發給記者,進行查閱。但多次催要,截至發稿時為止,工作人員仍未將該文件發給記者。
??? 記者將調查結果告知張先生,他與熱力公司交涉后,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暫不收取該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