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 (記者 唐志梅)12月9日,平原縣王鳳樓鎮西馮村的肖先生撥打12345市民熱線反映,近日自己收到了今年的玉米受災理賠金,但數額比去年整少了一半。
??? 12月9日,記者聯系到肖先生,他說自己今年種了10余畝玉米,其中4畝在7月末因大雨導致絕產,但近日領到的理賠金卻只有600元,比去年整少了一半。肖先生說,去年自家的玉米也有4畝絕產,卻領到了1200元的理賠金。 “兩年都是絕產,為何今年和去年的理賠金差了這么多?希望有關部門能給個明確說法。”
??? 帶著肖先生的疑問,記者咨詢了負責理賠工作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客服工作人員說,他們是按照當時簽訂的合同進行賠償的,而該合同當初經過市農業局的審核,屬于合理賠償。
??? 隨后,記者又咨詢了市農業局生產科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解釋,在入保時,農民和保險公司雙方依據 《山東省政策性玉米保險條款》的相關內容簽訂了賠償合同。合同明確指出,受災以后,玉米在不同生育期賠償的標準不同:在幼苗期如出現絕產的情況,則賠付每畝最高標準的50%;在灌漿期到成熟期再出現絕產情況,則按每畝最高賠償標準的100%進行賠付。 “因為政策性農業保險屬于一種成本保險,每畝地的最高賠償標準即300元。該保險主要作用是在農民種植過程中受災后,保障農民先期投入的種子、化肥等成本費用。”
??? 至于為何今年和去年的理賠金不同,該負責人說,主要因為去年受災是在8月末,那時玉米已經接穗,即將豐收,處于條款所說的 “灌漿期到成熟期”,所以按照最高標準每畝300元進行賠償。而今年大雨在7月中旬到來,玉米都是在那時候受災的,那段時間玉米剛出苗,屬于條款所說的 “幼苗期”,所以按照最高標準的50%,也就是每畝地150元進行賠付。
???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目前有很多農民都在咨詢為何自己村的理賠金尚未到賬,市農業局生產科的負責人對此解釋說,今年玉米的賠付工作預計在12月底完成,受災農民到時可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