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記者 王志強 通訊員 邢文舉)乘坐出租車,上車前司機告知車費為10元,但到達目的地后司機卻多收了11元。7月22日,任女士致電12345市民熱線,反映她的打車遭遇,希望相關部門調查核實,盡快就司機多收取費用問題給予合理解釋。
據了解,2014年7月22日,任女士準備在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減河濕地北面橋上搭乘出租車到德州學院。她攔住了一輛出租車,上車前司機告知她,去德州學院車費為10元。但到達目的地后,司機卻收了21元。
接到承辦單后,相關部門非常重視,聯運出租公司安排專門的工作人員,于2014年7月23日下午在公司向駕駛員了解了情況。原來,任女士打車時詢問從減河濕地到德州學院的價格,駕駛員表示以打表為準。上車前,任女士讓司機估計到德州學院多少錢,駕駛員說估計10多塊錢。到終點時,有一個等時,又跳了一個公里數,計價器顯示21元錢。
由于出租車司機估算價格和實際價格差距太大,再加上司機給任女士的解釋不夠細致,造成任女士的投訴。出租公司對該司機進行了批評教育,司機保證以后加強業務方面的學習,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據介紹,加時是指堵車或者低速行車時的時間折合成公里數。在道路通暢時,出租車計價器采用行車里程計費;在道路擁堵等原因造成行車速度很低時,則采取“時距并計”的方式計費。例如,在道路擁堵等原因造成行車速度低于每小時12公里時,計價器采用累計每5分鐘按1公里計費,德州市質監局計量所的工作人員介紹,這個時候是時間和路程雙收費;路阻塞,車停駛等候時,按照每5分鐘按1公里計費。“出租車司機在運行過程中,以打表為準,避免估價不準確造成顧客誤會。”出租車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因為出租車在運行過程中,本身估計就不準確,加上等候紅綠燈等造成的加時費用,給準確估價造成了一定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