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記者 張明凱 制圖 劉振興)9月23日,市民韓女士撥打12345市民熱線反映:之前在德城區東風路愛尊客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服務卡,花費120元,現此店鋪轉讓他人,新汽車服務公司承認以前服務卡仍有效,但工作人員卻提議讓韓女士一次性將卡內金額消費完畢,韓女士希望按照以前的服務內容繼續使用。
車行易主 顧客想按原定價格洗車遭拒
據韓女士介紹,她于2011年4月在愛尊客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辦理了價值120元的服務卡。該服務卡內容包括洗車、打蠟等保養內容,每使用一次,商家就會在服務卡上注明服務時間、服務項目和金額。“我辦卡以后只用來洗車,該卡規定可以洗12次,每次花費10元,辦卡后我僅洗過3次車,卡里還剩90元。由于該卡上記有我的車牌號,所以只允許為我的車輛提供服務。后來搬到北園小區附近居住,所以來這里洗車的次數比較少,但是卡上并沒有規定服務卡的作廢時間。”韓女士說。
韓女士最近再去這家愛尊客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時,發現這家公司已經變更了名字。新汽車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解釋說,之前那家汽車服務公司已經不干了,但是服務卡還可以使用。“由于卡里還剩下90元,新汽車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提出為我的車輛做一次等值的服務,通過這種形式將卡內的金額消費掉。但是我想跟以前一樣,做10元一次的洗車服務,但是卻遭到工作人員的拒絕。”韓女士說。
費用上調 新商家建議做一次等值服務
據新汽車服務公司的經理介紹,愛尊客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已經注銷,他們是從2012年8月1日開始營業。而且在店面轉讓時,新汽車服務公司了解之前公司辦理的服務卡情況,和之前公司也辦理了轉讓協議。“我們當時為了照顧之前辦理過服務卡的顧客,決定在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期間,顧客拿之前辦理的服務卡在本公司仍可使用。由于我們使用的辦卡系統與之前的不一樣,所以我們希望這些客戶可以來辦理換卡業務。”新汽車服務公司經理說。
據新公司經理介紹,韓女士前幾天來店里協商過服務卡的使用,但由于洗車費用問題,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因為韓女士的卡是在2011年辦理的,現在已經過了3年,洗車費用已經上調,現在即使使用會員卡每洗一輛車也需要30元,沒有辦法再按照之前的費用為韓女士提供服務。
由于韓女士服務卡里還剩下90元,新汽車公司想為她做一次等值的汽車保養服務,但是韓女士不同意。
律師說法 沒有作廢期仍按原價執行
針對韓女士的情況,記者咨詢了眾成仁和(德州)律師事務所的李建勇律師。李律師表示,雖然汽車服務店更換,但是新公司承認服務卡的服務內容,而且這張汽車服務卡沒有規定明確的作廢時間,那么韓女士仍然可以按照服務卡最初的規定享受10元一次的洗車服務。“當初韓女士購買服務卡就已經形成了一種合同關系,不能因為洗車價格上漲就不提供10元一次的洗車服務。而且即使新的汽車服務公司為韓女士做一次等值的汽車保養服務,也應該征得韓女士的同意,不能單方面更改合同。”李律師說。
隨后,記者將律師的解釋轉告給這家新汽車服務公司的經理,經理表示愿意和韓女士協商服務卡的使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