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高暢
??? 10月21日,德城區綠景家園小區某居民來電反映:本小區有四棟樓按照0.4元/平方米收取物業費,但其他樓的居民則收取0.5元/平方米的物業費,該居民對此表示不滿,希望物業方面能給出合理解釋。
居民:同住一小區,物業費不同
??? 記者了解到,綠景家園小區內,2、4、6、15號樓居民的物業費是按0.4元/平方米收取的,住在其他樓的居民,則按照0.5元/平方米收取。
??? 小區一位居民告訴記者,他曾因此事向物業發出質疑,物業方面的回復卻并沒有讓他滿意。該居民說,物業回復稱,在收取其他居民樓物業費時,物價局已批準該小區物業費上漲,但收取2、4、6、15號樓物業費時,物價費還沒有上漲。
??? 該居民置疑:為何物業不統一收取物業費?又為何2、4、6、15號樓的部分居民與他們同時繳納物業費,卻也按照0.4元/平方米收取?
物業:分三批收費,收費時漲價了
??? 就此,記者聯系到綠景家園小區物業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分階段收取物業費的原因是,小區是分三期完工的,因而交房日期也不同,物業費的收取時間也是按交房時間的不同而隨機應變。
??? 工作人員稱,該居民口中的物業費為0.4元/平方米的2、4、6、15號樓是最后交房的四棟,交房日期在幾年前的一個五月,因而這幾棟樓的物業費也是在五月份收取。2014年5月,物業公司收取了以上四棟樓居民的物業費,按照漲價前的價格0.4元/平方米收取。2014年7月和10月,物業公司又先后分兩批次向小區內其他居民樓的居民收取物業費,此時物業費已經上漲到了0.5元/平方米。
??? 另外,物業方面還表示,該居民與2、4、6、15號樓居民同時交納物業費時,執行價格標準確實不同。2、4、6、15號樓于五月份交物業費時,部分居民因各種原因推遲交費,約占四棟樓全部住戶的10%~20%。于是物業公司便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即以上四棟居民樓中未交費的住戶在漲價后仍按照0.4元/平方米的收費標準交納物業費,從而防止出現“同樓不同費”的狀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日后本小區所有居民應交物業費統一為0.5元/平方米,不會再有其他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