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記者 李森)市民李先生的車險今年6月份到期,可是從5月15日以來,他就不斷接到多家保險公司打來的推銷電話,最多的時候一天能接10多個電話。“他們都能說出我的一些基本信息,肯定是個人信息泄露了,我現在除了‘拉黑’他們,還有別的辦法嗎?”李先生撥打12345投訴說。
保險電話接二連三
李先生說,去年5月底買的新車,并且在汽車4S店辦理了保險,而眼看今年保險就要到期,他正打算去4S店續保。可從15日開始,李先生就連續接到多家保險公司打來的電話。“這些推銷員對我車的品牌、保費、出險情況了如指掌,第一個人打來電話的時候,我還以為是第一次入保險時的業務員呢,可后來一問,根本就不是一家保險公司。”李先生說。
剛開始,這件事并沒有引起李先生的太多注意,而且李先生還讓對方報了價,想要和原來保險公司的價格進行對比。原以為這是一件偶然事,可沒想到那天之后,李先生不斷接到多家保險公司業務員打來的電話,“最多的時候一天接了10多個電話”。“北京、河北,甚至四川、上海的保險公司客服都給我打電話,這真是太可氣了!”李先生說,一開始他還接聽這些保險客服的電話,后來直接把他們設成了“黑名單”。
車險信息疑遭泄露
之后,李先生認真回想了一下,看看自己可能在哪一個環節泄露了信息。“首先,有可能是在網上泄露的信息。”李先生說,因為自己的車險快到期,他曾在網上點了一個保險公司的廣告,廣告上稱“絕對比你任何時候買車險都便宜”。進入廣告登錄頁面后,李先生被要求填寫了各種各樣的信息,廣告頁面最后表示:“會有保險公司客服與您聯系。”
李先生說,之后他確實接到發出廣告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而再往后三四天就開始接到一些陌生保險公司的電話。
除此之外,李先生咨詢保險公司銷售人員了解到,保險行業人員流動頻繁,這也成為李先生車險信息被泄露的可能途徑之一。“到新公司后,一些保險行業人員就會勸說客戶投保新保險公司的保單,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銷售人員說。
車主維權存在難度
山東湛瀘律師事務所的崔玉成律師表示,修訂后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增加了保護個人信息的相關內容,為打擊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權利的行為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可是,由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如何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商家該承擔的侵權責任等問題未作出具體規定,導致消費者在遭遇個人信息泄露后的維權過程仍存在一定難度:一方面舉證難度較大,另一方面時間、金錢成本高。
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未規定有關部門對商家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行為進行主動查處,這導致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條款在行政執法層面存在一定的落實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