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來臨,幾場降雨給市民帶來幾分涼爽,但也讓很多小區房屋質量問題凸顯出來。 6月份有30多名市民撥打12345市民熱線,反映自家房屋漏雨問題。
房屋漏雨無奈找到市民熱線
禹城市李先生家住群賢居小區西區6號樓,房屋于2008年交房,“今年不知道怎么了,客廳、陽臺、主臥都有不同程度的漏雨,通過物業聯系開發商,他們卻告訴我房子已超過保修期,他們不負責。”李先生說。因為物業的“不作為”,讓他實在尋不到一個解決問題的途徑,無奈之下只好向市民熱線求助。
6月26日,記者聯系了群賢居小區開發商,“我們去看過李先生的房子,主要是防水層被曬至老化,導致的房屋漏雨,但是他的房子已經超過了防水保修期,不在我們負責范圍內。 ”工作人員表示。
據市民熱線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多數反映房屋漏雨問題的市民與李先生情況類似,找到開發商,卻被告知屋面防水超出保修期,不歸他們管。
防水超過5年保修期可用物業維修基金
那么對于房屋漏雨,物業公司到底負有一個什么樣的責任?業主到底應通過一個什么樣的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對此,市房管中心物業管理辦公室給出了答案。
工作人員表示,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5年,期間由開發商負責維修。超過保修期的,市民則可以申請物業維修基金。
據介紹,申請使用物業維修基金,必須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并簽署書面協議,然后由物業公司報送市房管中心審批。申請批準后,物業通知業主進行維修。工程結束并得到業主簽字認可后,市房管中心才會發放物業維修基金,一般會在10個工作日內到位。
提前做好防水工程防患未然
“雨季老房子出現漏雨的情況很普遍,年久失修是主要原因。”德高防水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防水層是逐漸老化的,應該適時進行維修。每年的6月至10月是一年中防水任務最多的時間段。防水層的維護應以預防為主,在雨季來臨之前進行維修,把工作做在前面,要比出現問題再解決有效得多。 ”
□本報記者 徐冬曉 本報通訊員 王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