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侯進
近日,有不少市民撥打12345熱線稱在駕考退學、退費過程中遇到難題,三天時間工作人員共接到十余個投訴電話。那么,駕考退費真的存在亂扣費現象嗎?相關的退費規定又是怎樣的呢?
2011年夏天,于先生在慶云縣某駕校報名學車,參加科目二考試后由于工作調動到德州,一直未參加駕校學習,現已過三年駕考期限,駕校要求其重新繳納報名費和考試費用,但于先生希望駕校能夠退還科目三、科目四的培訓費,或在德州市總校繼續學習。
駕校回復現已過三年駕考期限,必須到慶云縣該駕校重新繳費,也可攜相關證件前來退檔,退檔后可重新選擇其他駕校進行學習。但由于個人原因考試作廢,駕校不予退費。于先生表示不解。
市民劉小姐2012年9月由于上大學把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并更換了身份證。2012年寒假,劉小姐想在德城區某駕校學習,但由于是外地戶口駕校要求其除學費外另繳納600元的“外地戶口費”,劉小姐經打聽后發現其他駕校也收取相關費用,便繳納了該款項。去年劉小姐已成功拿到駕照,但今年其表妹在相同情況下在駕校報名卻未收取“外地戶口費”,劉小姐表示疑惑。
駕校回復,2013年以前,每年外地戶口來德州考試的名額有限,所以“物以稀為貴”價格自然水漲船高,但后來相關部門取消了這一規定,外地戶口的學員可以自由報名考試,駕校便不再收取此費用,但已經繳納的費用也不予退還。
■部門聲音
退款規定全市統一
記者撥打了交通局12328交通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報名參加駕駛員考試的學員必須與駕校簽訂由德州市交通局統一下發的《德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協議》,協議內關于中途退款有詳細的說明和規定,具體規定如下:駕駛員因個人原因申請中途退學的,按條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考試費由學員憑收費單據到相關部門自行退費,教材費及其他代收費用不用退,僅駕駛培訓費屬于退費范圍。
駕校應先根據已參加的駕駛培訓課時及其進展情況向乙方扣除實際發生的駕駛培訓費,具體確定方式如下:
一,學員未注冊成功,只需支付200元手續費(不含體檢、照相費等);已進入科目一培訓階段的,退還培訓費的四分之三;完成科目一培訓的退還培訓費的三分之二;進入科目二培訓階段的退還培訓費的二分之一;已完成科目二培訓的退還培訓費的三分之一;已進入科目三階段的不退還培訓費。
學員科目一考試合格后,需在三年內結束培訓及考試,造成過期作廢,駕校不辦理退費。
學員報名后,一年之內不到駕校參加科目一考試者,再學習時須按物價局核定的當前收費標準補交培訓費。
學員退學需要本人提供相關票據,否則不予退款。
此外,交通局的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在2013年上半年,德州市交通局聯合物價局下發了相關通知,外地戶口實行同價政策,在德州學習駕駛證不允許加收“外地戶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