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辛昊龍通訊員劉雨佳)
7月22日下午4時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在天衢中路和解放中大道交叉口查獲一輛無牌照電動三輪車,“請出示您的身份證和駕駛證,我們需要核實您的身份信息。”“我需要等我老板來,我只聽老板的。”駕駛員梁某表示。
梁某的老板張某趕到后,不但不配合民警工作,竟在民警要將駕駛員梁某帶回隊里核實身份時耍起賴來。“你們欺負人,我也要給你們拍照。”“我要打12345投訴你們。”張某不但對民警進行近距離拍攝,甚至還抓傷民警。民警隨即聯動建設街派出所民警將張某帶回派出所處理,駕駛員梁某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我不知道駕駛電動三輪車也需要駕駛證,我只是個打工的。”駕駛員梁某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員梁某因無證駕駛無牌照電動三輪車,給予罰款400元的處罰;張某因妨礙民警執行公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