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區開始對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進行限行管理,首日共查扣違規車輛60輛。車輛被查扣拖離后將如何處理?駕駛員需要辦理什么手續才能取回車輛?
11月2日,在位于德城區的德州泰達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院內,記者看到一塊寫有“德城區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移交區”字樣的大牌子。院內被劃分成多個區域,每個區域前設置有縣市區的名牌,被拖離暫扣的車輛全部按照車主所屬縣市區安排停放。現場有中心城區各個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當交警部門將查扣車輛拖至此處,會根據駕駛員所屬街道辦事處與相應工作人員辦理移交手續。
下午2點45分,一輛違規電動三輪車被拖至移交區,該車輛是行駛至三八路與德興大道交叉口時被路口執勤民警查扣。駕駛人徐先生表示之前駕車出門時確實被交警進行過勸導并登記了信息,這次心存僥幸駕車出門又被查到。徐先生戶口所在地屬于運河街道辦事處,該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與執勤民警辦理了交接手續,并對駕駛員及車輛信息進行詳細登記。隨后,工作人員再次嚴肅向他重申相關限行規定,并要求他在承諾書上簽字后,才可駕駛車輛離開。“回去我就把車處理了,以后再也不開了。”臨走前徐先生承諾。
“對于初次違規上路的予以提醒教育;第二次違規上路的由公安機關將車輛及車主引領至指定停車場所暫扣,經所屬區政府(管委會)教育放行;第三次及以上違規上路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后移交所屬區政府(管委會)加強教育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許龍騰介紹。
在移交區現場,還有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回收企業,據企業工作人員孫國強介紹,正式限行的1天半時間,他們共回收了50余輛違規車輛。回收車輛的價格,主要從車輛購置時間、行駛公里數、車輛損耗等多個角度進行評判,無論是按報廢處理回收還是二手車輛交易,收購價格均會高于市場平均價格。
記者|馬樂 通訊員|張亞磊
編輯|李榕
審核|朱代軍 終審|尹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