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辛昊龍通訊員高振博)“我的承包地今年夏天終于復耕復種了,到了秋后就能有收成了,這多虧了檢察官的監督。”近日,武城縣甲馬營鎮高墳臺村村民高升印握著該縣檢察院檢察官杜紅洲的手激動地說,并將一面繡有“民有所呼檢察有應公益訴訟心系群眾”的錦旗送到檢察院,對檢察官通過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使其承包地復墾表示感謝。
2015年,高升印家的承包地因修建變電站被臨時占用。但工程竣工后,使用者沒有按規定復耕,只做了簡單清理,臨時占地現場還遺留有大量建筑垃圾,致使該地塊三年多來一直無法耕種。高升印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看著撂荒三年的土地,老高心疼不已。無奈之下,他找到檢察院尋求幫助。
接到群眾反映的問題,武城縣檢察院檢察官立即行動起來,去現場實地調查,并委托規劃機構對涉案地塊土地性質及面積進行鑒定,聯系自然資源部門及高墳臺村委會調取臨時用地資料,并進行核實,固定證據。
檢察官了解到,2015年因建設變電站,高升印承包的一部分土地被施工單位用作臨時使用地。2017年變電站項目完工后,施工單位將土地交還,但該地塊遍布磚頭、混凝土碎塊等建筑垃圾,無法耕種。經規劃機構測繪該地塊面積2366.39平方米,土地性質為水澆地。臨時用地審批不規范,復墾不合格,未恢復原種植條件,施工單位的行為,已違反了相關法規,使耕地遭到破壞,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對此負有監管職責。
據此,案件承辦檢察官決定向武城縣自然資源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自然資源局正確履行臨時使用地監管職責,督促使用單位對該土地進行復墾,恢復種植條件。建議發出后,武城縣自然資源局立即組織專人負責,監督臨時用地使用者對土地進行復墾。經過各方努力,耕地里的垃圾全部清運,表層鋪墊了一層地表土并整理平整。
看著撂荒三年的土地終于可以耕種了,高升印的煩心事終于解決,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