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張群)
7月16日上午,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孟祥剛通過“云審判”系統,開庭審理上訴人山西長治某汽車運輸公司因運輸合同糾紛不服原審判決上訴一案。經過兩個半小時審理,當庭宣判。這是德州法院貫徹全省商事審判百場“云庭”活動,也是全省法院“云審判百千萬”活動中由中級法院院長主審的第一案。“現在開庭!”當日上午9點,孟祥剛院長敲響法槌。庭審現場,分別來自山東、山西、新疆的四方當事人通過遠程視頻參與,他們雖相隔萬里,但通過“云庭審”保證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期間公平正義“不掉線”。
原來,2019年12月,新疆某公司(甲公司)與禹城某物流有限公司(乙公司)簽訂運輸協議,約定由乙公司運輸價值為345639元的有機皮棉,并約定運輸過程中的貨物風險由乙公司承擔。其后,乙公司聯系郭某龍運輸該批貨物。運輸中,郭某龍駕駛車輛發(fā)生火災致貨物被燒。另查明,郭某龍駕駛的涉案車輛登記在山西某汽車運輸公司(丙公司)名下,與丙公司系掛靠關系。一審法院判決,乙公司、郭某龍和丙公司連帶賠償甲公司損失343539元。丙公司對一審判決不服,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案由孟祥剛院長擔任審判長,與員額法官高振平、郭依靜組成合議庭。庭前孟祥剛院長詳細查閱卷宗和訴訟材料,與合議庭成員認真研判案情,擬定庭審提綱。庭審中,根據當事人訴求明確爭議焦點,熟練運用“云庭審”操作規(guī)范,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整個庭審過程規(guī)范有序、緊湊高效,庭審視頻畫面清晰穩(wěn)定,庭審筆錄自動生成,庭審錄音錄像同步存檔,為全市法院開展商事“云庭”活動發(fā)揮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二審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期間,德州法院認真貫徹省法院部署要求,院庭長帶頭網上開庭,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推進“云庭審”辦案模式,為當事人提供更加多元和便捷的訴訟服務,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