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張群)
“感謝德州中院的法官主持公道,為我們企業復工復產注入了活力。”近日,某塑料再生加工有限公司負責人得知判決結果后,難抑感激之情,和家人給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送來了寫著“為經濟護航正氣浩然給企業解憂兩袖清風”的錦旗和一封感謝信,感謝該院在案件審理中依法辦案,公正裁決,快速高效。
據了解,2016年2月4日和2017年1月8日,某行政機關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作出兩次責令整改違法行為的決定。2016年3月15日,該行政機關又對該公司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2016年10月初,該行政機關根據處罰決定,將存放于廠區的原料強制清理。
塑料再生公司認為該行政機關強行處理原料的行為違法,要求賠償經濟損失,遂向慶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一審判決確認被告行政行為違法。一審宣判后,該行政機關不服,于近日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由于該案案情復雜,時間跨度大,證據認定錯綜復雜,為了辦好案件,許本海法官與合議庭成員逐頁查閱卷宗,逐項審查證據。做好庭前準備后,又馬不停蹄地進行審理,最終經合議庭合議,認定該行政機關行政行為違法,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據悉,今年以來,德州兩級法院認真貫徹市委“重點工作攻堅年”部署要求,出臺《優化營商環境司法保障意見》、《保障企業穩經營促發展十條意見》等文件,開通涉企案件“快立、快審、快判、快執”綠色通道,為企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