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只許一名12歲以下兒童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攝影高家輝通訊員張亞磊
電動車操作簡單,敏捷好用,是不少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部分市民在騎電動自行車上路時違規載人,尤其是共享電動自行車,成為違規載人的重災區,對自身及他人帶來安全隱患。德州交警部門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人員,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規定,文明出行。
【現場直擊】三人合騎一輛電動自行車
8月3日,記者在市區多個路段觀察發現,路面上多數市民均是一人騎電動自行車,后座并沒有載人,但騎電動自行車后座載成年人的情況也偶有發生。當天中午11時,在東風路青少年宮路段,15分鐘內有兩名成年人騎電動自行車后座上分別載著一名成年人。
同樣的情況在東方紅路、新華路等路段也有發生,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電動自行車后座載人的情況更加突出。由于電動車后座較矮,坐在后座上的成年人雙腳靠近地面,非常危險。
有些市民不僅騎電動自行車后座載人,甚至還會出現三人騎一輛電動自行車的情況。記者在新華路路段看到,3名20歲左右的年輕人一人騎電動自行車,另外一人坐在后座上,最后一人蹲在了電動車的踏板上,并且雙手抓在騎車人的手臂上。
此外,因為電動自行車是不少家長載孩子的交通工具,但記者發現,個別孩子并不是坐在電動車后座上,而是站在前邊的踏板上,或者站在后座下的腳蹬上。電動自行車速度不慢,如果出現急剎車的情況,站著的孩子很容易摔倒。
【記者調查】共享電動車淪為超載“重災區”
如今,共享電動自行車成為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選。然而有些市民在騎共享電動自行車時卻出現不文明的行為,共享電動自行車上明確規定僅可一人駕駛,卻常出現一輛共享電動自行車坐兩個人的情況,讓共享電動自行車不堪重負。
入駐德城區較早的小溜共享電動自行車是“一車載多人”的重災區,由于該品牌的車輛車座較寬較長,而且車座后面還有一個半弧形的鐵架,兩個比較瘦的成年人都可以坐上去。一些市民掃碼騎車時,圖方便就兩人騎一輛共享電動自行車。
記者發現,無論是小溜還是哈啰共享電動自行車,車身上都有提醒嚴禁載人騎行,然而仍有市民熟視無睹,或是兩人擠坐在車座上或是一人騎車另外一人蹲在橫梁上。由于共享電動自行車并沒有設計后座腳蹬,第二人坐在車上后只能將腳踩在后梁上,稍不注意就會碰到后輪發生危險。
【部門規定】電動自行車載人有“硬杠杠”
對于駕駛電動自行車時后座是否可以載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具體的交通規定。今年6月9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布《關于實施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管理措施的公告》,其中明確指出積極鼓勵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人員)。
此外,電動車新國標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限制在55kg以內,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由于電動自行車車體較輕,車速較快,如果一輛車上載了兩人,車的重量加大,重心也變得不穩,剎車距離也會變長,一旦發生事故就是把兩個人置于危險當中。所以,為了安全考慮,即使有后座,也不能超規載人。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表示,目前針對路面上電動自行車違規載人的情況,主要是以教育、勸導為主,希望廣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規定,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