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
近日,我市印發《德州市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更大范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力爭2022年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記者了解到,德州市落實涉企經營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事項清單共涉及163項事項,其中14項直接取消,8項審批改為備案,16項實行告知承諾制,125項優化審批服務。
《方案》明確,德州將按照相關規定的改革方式、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
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各級各部門一律不得再受理相關事項,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保留。取消審批后,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許可證件。
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
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各級各部門將依法準確完整列出相關事項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具體經營許可條件,制定告知承諾示范文本,明確辦理所需提交材料、辦理程序、承諾內容、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后果。
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主管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有必要的可以開展全覆蓋核查。發現企業不符合許可條件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將失信違法行為記入企業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并將企業履行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各級登記機關將依托《經營范圍登記規范表述目錄(試行)》,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責令企業及時變更登記。各級各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
德州將按要求完善電子證照規范樣式,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證。凡通過電子證照可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