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
近日,一位滿頭白發的老奶奶向武城縣人民檢察院送來一面錦旗,老人握住檢察官的手幾度哽咽:“你們幫我們孤兒寡母討回公道,是我們家的恩人。”原來,老人的兒子因車禍去世,一直未得到合理賠償,武城檢察院了解情況后,與新疆檢察機關積極聯系,終于完成取證,為老人一家追回賠償110余萬元。
2020年11月份,劉某與陳某同車駕駛掛重型半掛牽引車長途運輸,行駛至新疆某縣時,陳某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同車人員劉某當場死亡。經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認定:陳某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劉某在此事故中無責任。
事故發生后,由于肇事司機、車主、車輛掛靠的運輸公司各方意見不一致,劉某家屬一直未獲得賠償。劉某家屬要求肇事司機、車主、車輛掛靠的運輸公司連帶承擔賠償責任,車輛的保險公司在保險份額內承擔賠償責任,而且認為劉某是在車輛發生仰翻時被甩出車輛,被車載貨物砸傷致死,保險公司應按第三者責任商業險進行理賠。但保險公司稱受害人劉某受雇于車主,是事故車輛的駕駛人員,只能按駕乘人員理賠。
因為當時新疆的新冠疫情防控嚴格,案情又涉及刑事案件等原因,劉某家屬無法取得案發現場的相關證據,使得主張缺乏證據支持,在訴訟中處于不利地位。全家人雖然感到不公平,但又一籌莫展。
武城檢察院干警在社區服務走訪中獲知此情況后,便主動到受害人家中了解案情。經了解,劉某妻子為下崗職工,母親已經年過七旬,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女兒均在上學。全家生活來源主要靠劉某的打工收入,劉某的意外身亡使這個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盡快拿到這筆賠償款對家庭來說至關重要。
經過審查認為,劉某家屬情況符合支持起訴的法律規定,遂依法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書。辦案人員積極與新疆檢察機關聯系,列明需調取的證據目錄,發出委托調取證據通知書。在魯疆兩地檢察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終于在案件庭審前調取到認定案件事實的關鍵證據。
最終,法院依據事實與法律,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險范圍內承擔110余萬元賠償責任,一審判決生效后被告全部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