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1月3日在官網發布了《關于公布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第一批)的公告》,這份目錄包括潛水賽事活動、航空運動相關賽事活動、登山相關賽事活動、攀巖相關賽事活動、滑雪登山賽事活動、汽車摩托車相關賽事活動。
《通知》明確了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范圍和對象。符合列入《目錄》中的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名稱和條件的,必須按照《體育法》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體育行政部門及其事業單位、單項體育協會主辦、承辦的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不屬于《目錄》范圍,主辦、承辦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條件和要求從嚴進行審查,并承擔相應責任。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的許可對象是指《目錄》所列賽事活動的組織者,由組織者提出許可申請。賽事活動組織者有主辦方、承辦方、協辦方的,原則上由賽事活動的主辦方提出許可申請,受主辦方書面委托,承辦方也可以提出許可申請。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