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吳楊)
1月9日,市醫保局發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魯醫保發〔2023〕1號文件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確,優化醫保住院支付政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繼續執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省級財政結合中央補助,對我市(不含省財政直接管理縣)按實際發生費用的80%予以補助,對直接管理縣按實際發生費用的90%予以補助。國家、省財政補助后,由市縣兩級財政分別按規定承擔。
提高基層就醫門診保障水平。協同推動實施分級診療,引導患者基層就醫。加大醫保對農村地區、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力度。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全市統一為 75%,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