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德州陵城區一居民,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500余株,被刑事拘留。
2022年3月21日,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鄭家寨派出所接舉報有人種植罌粟。
派出所民警聯合禁毒大隊趕往被舉報的一處閑置院落。經民警核實,閑置院落戶主為邰某。罌粟幼苗套種在蔥苗里。經踏查清點,共計罌粟幼苗550余株。
目前,邰某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鏈接
●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或者其它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將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如果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則不予處罰。
●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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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德州公安 編輯|宋延濤
審核|王育恒 終審|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