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興德”戰略,以更大力度集聚優秀青年人才來德創新創業,根據《德州市“三年十萬大學生興德計劃”實施方案》(德辦發電〔2022〕36號)精神,我市大學生生活補貼、創業房租補貼、人才安家補貼等3項人才政策支持范圍調整擴大:
大學生生活補貼
對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新到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的各類經濟、社會組織就業的博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重點高校院所本科生(不超過30周歲),且按規定在我市繳納養老保險的,納入《德州市企業大學生就業生活補貼實施細則》(德人組辦發〔2021〕9號)政策支持范圍。
大學生創業房租補貼
對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新在我市創辦各類經濟、社會組織的博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重點高校院所本科生(不超過30周歲),納入《德州市大學生創辦企業房租補貼實施細則》(德人組辦發〔2021〕10號)政策支持范圍。
人才安家補貼
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的各類經濟、社會組織全職工作或自主創業的碩士研究生、本科生,且在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在我市購買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納入《德州市人才安家補貼實施細則》(德委人組辦發〔2021〕5號)政策支持范圍。
以上三項補貼擴大支持范圍,自《德州市“三年十萬大學生興德計劃”實施方案》印發之日即2022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業支持范圍以《德州市企業大學生就業生活補貼實施細則》(德人組辦發〔2021〕9號)、《德州市大學生創辦企業房租補貼實施細則》(德人組辦發〔2021〕10號)、《德州市人才安家補貼實施細則》(德委人組辦發〔2021〕5號)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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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根 通訊員| 韓廣
審核|李根 終審|朱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