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天過海騙賠償 虛假訴訟被判刑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通訊員高忠祥任運通張群
5月30日上午,隨著德州中院審判庭法槌聲的落定,這場歷經十年,涉及五案十八份法律文書的跨市虛假訴訟案終于水落石出。原案原告與被告偽造房屋買賣事實,騙取第三方賠償,構成虛假訴訟,當庭判決撤銷原一審判決,駁回原審原告訴訟請求。
該案由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孟祥剛擔任主審法官,德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郭曉東代表監督機關出庭,開啟德州“兩長”同堂審案先河,是全國首例市級檢察院檢察長出庭的支持監督再審案件和虛假訴訟監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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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引糾紛,昔日好友“對簿公堂”
盧某與林某某是多年好友,兩人均在商場摸爬滾打多年,對合同、違約等規定并不陌生。但在2013年9月,兩人因房屋買賣糾紛站上法庭。
這場官司的起因發生在2013年3月,盧某將一套房產出售給林某某,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其中約定違約賠償雙倍定金。同年5月底,林某某按約定交付定金700萬元,但盧某的房屋因銀行抵押問題仍處于查封狀態,沒有如期將房屋過戶。
就這些證據看來,這是一起簡單的違約賠償案件。林某某以盧某未按合同約定辦理過戶手續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盧某雙倍返還定金。
法庭對峙中,雙方都十分平靜,盧某承認自己違約,同意雙倍賠償,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一審判決支持了林某某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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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牽出第三方,案件背后有蹊蹺
但這場官司只是一個序曲,盧某敗訴后,以此判決書為依據,向煙臺中院提起訴訟,以某銀行未及時解除對自己名下房產的抵押登記導致經濟損失,請求銀行賠償損失并解除房產的抵押登記。
原來,涉案房屋在2008年12月4日,被盧某當作抵押擔保,向銀行借款2400萬元,并辦理了抵押登記。因上述借款逾期未還,銀行訴至煙臺中院,法院依法判決該銀行對抵押的該房產享有優先受償權。執行過程中,各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于2013年3月7日履行完畢,但銀行未給盧某的上述房產解除抵押登記。這也就造成了盧某無法與林某某進行房屋交易,從而造成經濟損失。此案后經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銀行解除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并賠償盧某694萬元。
單純來看這起官司,也是一起十分簡單的經濟賠償案件。
但案件進行到這里,盧某與林某某雖是原案的被告與原告,卻都沒有受到經濟損失,最大的輸家是銀行。而且鑒于林某某與盧某多年好友關系和個人經歷等,案件中的一些蹊蹺漸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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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虛假訴訟,檢察院提再審建議
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2013年3月,盧某曾在償還貸款后與銀行就解除其房產抵押登記事宜發生糾紛。在盧某與林某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雙方均知道這套房子處于不能過戶狀態,卻簽訂了買賣協議,涉嫌虛假訴訟,即當事人之間、當事人與第三人或與司法工作人員之間惡意串通以及當事人單方采取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唆使他人幫助偽造、毀滅證據、提供虛假證明文件、鑒定意見等手段,騙取法院法律文書來實現非法目的的行為。
在進行了前期調查核實后,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將該案線索報備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審核后,交由德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審查,并啟動了檢察監督程序。
檢察機關依法向偵查機關調取了二人涉嫌虛假訴訟罪的偵查卷宗,向審判機關調取了二人先后提起的數例民事訴訟審判卷宗,在錯綜復雜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中抽絲剝繭,認定該案系雙方當事人為解除涉案房屋抵押登記并騙取涉案銀行民事賠償而提起的一例虛假民事訴訟。
本案由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研究決定后,依法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經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研究決定后,依法裁定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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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賬記錄成鐵證,虛假訴訟被判刑
法院再審需要更加直接的證據,證實兩人虛假訴訟。為此,檢察機關從兩人的銀行交易流水入手,發現2013年5月, 萬元定金曾在林700某某賬戶轉入盧某賬戶,原案判決后,盧某又分批返還了雙倍定金,這些情況與兩人陳訴事實相符合。
檢察機關進一步深入調查分析兩人親屬、朋友及下屬的銀行流水賬單后,發現了重要線索。就在林某某付給盧某的700萬定金的前幾日,盧某母親的銀行賬戶曾分批次給林某某的銀行賬戶打入700萬元,盧某賠償給林某某的雙倍定金,也在到賬后的幾日,分批次再轉入盧某朋友、親屬銀行賬戶。
面對銀行轉賬鐵證,兩人終于承認,原來《房屋買賣合同》只是一個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讓銀行解除房屋抵押。盧某稱自己曾多次去銀行協調解決房屋抵押一事,均未與銀行達成一致,這么做也是為了給銀行一點教訓。而林某某作為盧某的多年好友,原想著就是“幫忙”,沒想到事情“越鬧越大”,現在已經觸犯法律。
2017年11月10日,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判決,以盧某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以林某某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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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承認共同策劃,當庭表示悔過
今年5月30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全國人大代表王曉菲及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0人,市檢察院特邀人民監督員5人,社會各界群眾共100余人現場旁聽和視頻觀摩了庭審。
檢察機關的監督理由及當庭出示的證據,法庭全部采納采信,并當庭宣判。原案原告與被告偽造房屋買賣事實,騙取第三方賠償,構成虛假訴訟,當庭判決撤銷原一審判決,駁回原審原告訴訟請求。案件宣判后,兩位當事人承認本案系兩人共同策劃,對制造虛假訴訟的行為表示認錯悔過。
法檢“兩長”首次同堂辦案,整個庭審過程程序嚴謹、條理清晰,“兩長”表示,虛假訴訟,擾亂正常的訴訟秩序,浪費訴訟資源,褻瀆法律尊嚴,嚴重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今后將繼續深入開展虛假訴訟監督專項活動,實現工作常態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