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董建新本報通訊員魏斌
近日,禹城某藥業公司因欠下銀行5000萬元金融貸款逾期不還被列入強制執行名單,根據《禹城市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院領導分組包干規定》,該案被移交到禹城市法院院長楊如冰手中。承辦此案后,楊如冰每天調度案件進展情況,積極協調和處理案件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僅一周時間就將欠款企業所屬土地等財產通過網絡依法拍賣,該案順利執結。
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禹城市法院上下一盤棋,由院領導親自掛帥出征,楊如冰等班子成員分別帶領執行小組實施領導包案組長負責制,專挑難以執行的“骨頭案”“釘子案”。既掛帥當指揮員,科學分析研判案情,又當執行戰斗員,和執行干警們一起加班加點,現場調度執行情況。
同時,組建執行“別動隊”,攥緊懲治“鐵拳頭”。該院打破原有的庭室格局,實行執行機制改革,建立科學執行陣容,成立執行指揮中心辦公室,下設2個執行實施庭、1個專門的執行查控團隊、1個專門的抓捕小組,為每名執行干警配備執法記錄儀等設備,建立“1+N+1”陽光執行團隊。團隊建設實行法官負責制,法官將主要精力用于案款分配、拘留、組織和指揮復雜案件等工作。其中,抓捕小組由4個法警、3個執行干警組成,對各執行實施小組上報的被執行人進行及時抓捕,成為執行工作的“別動隊”,震懾失信被執行人。
在申請執行人紀某與被申請執行人趙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趙某欠款2萬元拒不歸還,且不履行法律生效判決,紀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趙某是一名吊車司機,長期在外地建筑工地打工,早出晚歸,極少在禹城露面。法官多次電話傳喚他到法院,他總是找各種理由推三阻四,拒不配合。為保證案件順利執結,抓捕小組執行干警多次到趙某居住小區蹲點守候,掌握其動向。經過和申請執行人紀某溝通,干警得知趙某很有可能去了濟南歷城區某建筑工地打工。“今天非抓到趙某不可! ”執行干警下定了決心,驅車趕到濟南歷城區南灘頭村一處建筑工地,經過多方仔細尋找,終于在工地一輛起重吊車上將趙某抓獲。“怎么也沒想到你們會找到這里來,我馬上還錢。 ”迫于法律威嚴,趙某趕緊讓親戚將欠款交到了法院。
今年以來,該院主持召開執行專題辦公會11次,研究解決執行難案127件,出動警力330余人次,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67次,約談被執行人597人,和解案件45件,和解標的額16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