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帥王冬冬
“這張借款單顯示,2016年8月,這個單位的報賬員在財務科借款1萬元,不知作何用途。 ”集中巡察的某天,巡察組工作人員小張向組長匯報道。
“一下子借這么多錢,到現在已經一年半時間,還沒有還上。下午你把這個單位的報賬員叫過來,問問是怎么回事。 ”組長說道。
下午人員就緒,巡察談話開始,巡察工作人員小陳問:“請說說這筆借款是怎么回事? ”
“這筆錢是用于公事的,當時好像是要出差,需要在財務上預支一部分錢,我們單位比較小,賬目都是市委代管的。 ”報賬員回答道。
“這筆錢花了多少?交回到財務多少?什么時候歸還的? ”小陳接著問道。
“這……我真記不清了。 ”由于時間比較久,報賬員表示記不清楚了,回答不上來。
傍晚,在每日例行的工作匯報會上,大家開始討論。
“這個問題有點撲朔迷離,報賬員都不知道錢借給誰了。這也側面說明該單位財務記賬不規范、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內控機制不完善。 ”
“是不是存在另外一種可能,難道被挪用了嗎? ”
組長最后說:“巡察就是一次 ‘政治體檢’,有問題就要給被巡察單位指出來,并督促改正。明天,把這個單位綜合科長叫過來,再深入了解下。 ”
第二天剛上班,還沒等打電話通知,該單位綜合科長就來到了巡察組駐地。“有個事情需要給巡察組解釋一下,2016年8月,根據工作安排,我單位派某同志去甘肅對接某項目,臨時預借現金1萬元。后來,該同志因有其他出發任務,該筆現金沒有用上。當時,認為其回來之后還會去甘肅對接,就臨時放在單位財務保險箱里。時間長了,就把這件事給忘了。 ”剛坐下,來不及擦掉額頭的汗,就連珠炮似得開始解釋。
“這筆錢現在在哪呢? ”工作人員接著問。 “巡察組發現這個問題后,我們立即和市委辦公室財務科取得聯系,將現金歸還。根據市委辦公室規定,從今年1月開始,我單位實行財務獨立,市委辦公室財務科不再管理我單位財務,目前,這1萬元借款已經移交到我單位財務部門進行管理。發生這樣的事情,都是因為我們工作疏忽大意,給單位造成了負面影響。 ”該科長答道。
隨后,巡察組派人到該單位進行了調查走訪,印證了該科長說的情況。
事情到此,終于水落石出,因為該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內控機制不完善,才導致類似事情的發生。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大環境下,各單位應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審批報銷程序,杜絕此類事情發生。 (市委第五巡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