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石秀秀)春節臨近,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構建誠實守信的價格環境,市物價局向各經營服務單位下發了《關于春節節日期間市場價格政策提醒告誡函》,規范了4大領域價格行為,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商場、超市、賓館、酒店等經營者應當明碼標價。開展促銷活動時,要認真規范降價、打折、返券、贈送等促銷行為,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誘導他人進行交易。各旅游景區要嚴格落實景區門票價格政策,并在顯著位置公示,嚴禁通過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各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高速公路等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嚴禁超過政府定價擅自漲價、價外收費、誤導性標示等違法行為發生。各在售樓盤和房地產中介要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不得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另行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房地產市場價格秩序。
各級物價部門將在節日期間集中組織開展市場價格檢查,加強對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監測預警,暢通“12358”價格舉報渠道,對經提醒告誡仍然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依法查處。對節日期間發生的典型案例,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