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劉剛)6月28日下午,被告人王海軍、李振忠、邵長智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在樂陵市法院公開宣判。該案由樂陵市法院院長孫文中出席宣判,樂陵市檢察院檢察長賈維力出庭支持公訴,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同步直播,當地群眾代表參加旁聽。這是樂陵首起宣判的涉惡犯罪案件。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海軍犯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產經營罪,應數罪并罰。被告人李振忠犯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與另案盜竊罪數罪并罰,鑒于其在犯罪中系從犯或作用相對較小,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邵長智犯尋釁滋事罪,鑒于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在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依法從輕處罰。
最終,被告人王海軍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李振忠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8個月。被告人邵長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被告人非法占有的被害人財產,依法繼續追繳,返還被害人。“該案宣判有效凈化了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環境,對涉黑惡犯罪起到震懾作用,推動了我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有力有效開展。 ”孫文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