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作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防線,在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中,需要做什么?怎么做?平原縣法院用具體實踐給出了答案。
日前,平原縣法院商事法庭庭長蘆峰接到一起經濟糾紛案當事人電話,稱自己的公司大門被圍堵,希望法院幫忙解決。
該當事人是平原縣一家紙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前幾年公司一直經營良好,產品銷路也不錯,但由于一些應收款沒能及時收回,導致資金鏈斷裂,引發了勞動爭議、買賣合同等一系列訴訟,被起訴到平原縣法院,公司也瀕臨破產。
蘆峰與速裁速執團隊成員來到公司后,看到不少工人在門前扯起橫幅,要求公司支付工資,還有不少債權人揚言要直接拉走公司機器設備。
見此情形,蘆峰立即向法院領導匯報,法警大隊及時趕到現場。蘆峰一方面向當事人釋法明理,勸說他們依法維權,明確告知所有機器設備已被法院查封,任何人不得哄搶;另一方面組織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會計對公司賬目進行再次核對,尋找能夠及時追回的債權。
經過梳理,蘆峰發現外省一家公司尚欠該紙業公司220萬元貨款。該公司近期擴大生產,資金緊張,但并非沒有支付能力。紙業公司雖多次要求支付,但該公司總是拖延。
第二天,速裁速執團隊奔赴外省公司,對目前紙業公司面臨困境進行明確告知,對逾期不支付貨款行為進行批評教育。該公司當場支付一半貨款,剩余部分簽訂協議分三期償還。“法官幫我們追回110萬元,不但幫企業解決了糾紛,更讓公司經營得以延續。”事后,該紙業公司法人代表激動地說。
按照最高院繁簡分流機制改革要求,平原縣法院以“30%的法官審理70%案件”為原則,在商事法庭成立速裁速執團隊,對案件責任清晰、事態緊急的執行案件進行快速執行,有效縮短案件執行周期,提高案件執結率。
制度化建設是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前提條件。平原縣法院先后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民營企業財產保全案件的實施意見》《服務保障平原縣營商環境九條措施》等,為民營企業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日前,平原縣3家啤酒生產加工企業聯名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河北日新易拉罐有限公司拖欠貨款共計700余萬元,要求判令被告償還拖欠貨款及損失。
平原縣法院依法判決后,日新公司依然沒有履行還款義務,3家公司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仔細查詢日新公司財產狀況,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因涉及刑事案件已被當地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公司賬目全部查封。
眼看查封無望,執行干警來到當地稅務部門,查詢被告稅務往來明細。功夫不負有心人,執行干警從近千張稅票中發現了蛛絲馬跡——日新公司曾與北京兩家公司有業務往來,且在這兩家公司有部分債權。
執行干警迅速查封債權,并向金融部門送達協助執行手續,成功扣劃720余萬元,該案順利執結。
商事法庭作為商事審判部門,以商事合同的訂立、履行,公司內部管理及訴訟為主線,列舉60條常見法律風險及提示,印制成冊免費向轄區企業發放。
工作中,該院強化民商事審判的保護職能,對因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無法及時履行債務的民營企業,慎用保全、查封等強制措施。“我們堅持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促高質量發展,主動將法院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營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平原縣法院院長厚德順說。
□本報記者董建新本報通訊員王振潔劉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