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當地鄉鎮機關或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落實“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對新招募的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的“三支一扶”人員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費。
2.“三支一扶”人員到崗服務視為參加工作,其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層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其中,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后,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其在農村基層服務的年限按照《關于印發參加農村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后工資待遇確定辦法的通知》規定計算為工齡。
3.自2017年起,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聘用合同中約定5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含“三支一扶”計劃服務年限)。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入學資格。
選調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1.按照有關規定,根據本人填報志愿和工作需要,一般安排到鄉鎮(街道)工作;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的,可安排到縣級法院、檢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設區市市直部門工作。
2.新錄用人員在錄用單位暫不分配具體工作崗位,先統一安排到村任職2年,優先安排到省、市扶貧工作重點村。
3.新錄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由錄用機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辦理任職定級、公務員登記等手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到村任職期滿,按規定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下一步培養使用掛鉤,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納入選調生管理。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1.服務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務期滿后3年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參加西部計劃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3.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依實際服務年限計算服務期及工齡,并在服務證書和服務鑒定表中體現。
5.服務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
6.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愿者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王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