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孫良玉 通訊員 尹曉娟 陰祺男)
7月17日下午5點,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聯合運河公安分局,出動六輛警車,將該大隊近期查獲的10名醉酒司機押送至德州市看守所進行刑事拘留。19日,交警直屬二大隊也將近期查獲的6名醉酒駕駛人移送刑拘。三天時間內,運河經濟開發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交警部門已對16名醉駕司機進行集中刑拘。
7月1日至10月10日,德州警方開展夏季社會治安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其中醉駕被列入重點打擊交通違法行為,醉駕者一律先行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為切實做好轄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7月份以來,全市公安交警部門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實際,按照酒駕發生規律特點,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入到路面,嚴查酒后駕駛、醉酒駕駛等違法行為,對查獲的醉駕者,一律按要求先行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再移送審查起訴。17日當天,押送車隊行進途中,沿途市民紛紛駐足觀看,極大震懾了涉酒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此次刑拘的16人,經過抽血化驗,血液中酒精含量均高于法律規定的每百毫升80毫克,均屬于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市看守所拘留,等候審查起訴。
公安交警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無論何時,圖一時之快,漠視法律,將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兒戲,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老年代步車、三輪電動車等也在查處范圍,醉酒駕駛相關車輛也將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