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通訊員艾敏張立欣樊曉潔)
8月5日,德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改革要求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德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針對通知中取消的10項行政許可事項和承接的3項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相關梳理。根據要求,此次取消公司(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預先核準3項行政許可事項,承接護士執業注冊1項行政許可事項,共調整4項行政許可事項,旨在推進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優化營商環境。
自8月5日起,德城區企業名稱不再實行分級審核,申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自主申報或到企業登記機關審批窗口現場申報。企業登記機關在辦理登記業務時,只對通過自主核名的企業經營范圍中的主營業務與企業名稱標明的所屬行業或經營特點是否相一致,是否違反禁限用規則、公序良俗和誠信原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進行審查,對企業名稱是否存在近似的情形不予審查。
但對通過查詢比對存在近似的企業名稱,登記機關會告知申請人使用存在的風險,由申請人閱知《企業名稱自主申報使用承諾書》的相關內容并簽字或蓋章,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改革之后,除前置審批的企業名稱外,企業名稱有效期只有30天,相比于改革前名稱核準登記的6個月時間大大縮短,有利于減少冗余名稱,釋放名稱活力,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下一步,將進一步做好調整的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工作,按照上級文件,與有關部門搞好銜接,明確具體業務流程和辦理材料,做好相關業務培訓和指導,確保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落到實處,避免服務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