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要求的納稅人可享受普惠性稅收優惠。但由于政策出臺時間晚于政策實施時間,造成部分納稅人出現了多繳稅金的情況。主管稅務機關相繼在各類媒體發布通告,提請上述納稅人及時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納稅人未辦理退稅。為切實保障納稅人權益,現對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退稅問題通告如下:
一、對稅收系統中有繳稅銀行賬號(卡號),且與納稅人身份信息一致的,稅務機關將把多繳稅金退還到原繳稅賬號(卡號)。
二、對稅務系統中沒有銀行賬號(卡號),或與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自然人,稅務機關將把多繳稅金退還到納稅人社保(醫保)賬號關聯的銀行賬號。
三、納稅人需要變更退稅銀行賬號(卡號)的,請于8月23日前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沒有享受到退稅權益的納稅人請主動、及時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事宜。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稅務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