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樂陵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官工作室成功調解一起發生在農用三輪車與電動自行車之間交通事故,受到當事人好評。
去年11月24日14時許,陳某駕駛農用三輪車與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致兩車損壞,唐某受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陳某、唐某均承擔事故同等責任。雙方均無車輛保險。
唐某系一年近七旬的老人,受傷住院花費大量醫療費,生活困難。陳某系一大病初愈的病人,家庭條件困難,陳某雖竭盡全力為傷者湊醫療費,但杯水車薪,于是不想繼續賠償,前不久陳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工作室的同志們接到此案后,通過電話初步了解了案情,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起來到工作室,一人一杯熱水送到當事人手里,讓雙方相互了解對方經濟狀況,并進行面對面調解。陳某、唐某被法官的熱情感化,又相互了解到對方的現實狀況,唐某當庭表示可以放棄部分訴求,陳某表示想盡千方百計為唐某籌錢,原告代理人也表示無償代理,退還原告已交的代理費,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從立案到結案僅過去了五個工作日。
結案后,原告把寫有“法官化解暖人心,事故無情人有情”的錦旗送到工作室,被告也表示送上錦旗表示謝意,被工作室的同志謝絕,雙方當事人一起走出工作室。
記者|李智群 通訊員|劉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