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通訊員魏斌司玉平)“謝謝法官,是你們人性化的靈活執行挽救了我的企業。 ”11月28日,被執行人裴某來到禹城市法院緊握著執行干警的手動情地說。
這是禹城市法院維護轄區經濟發展,對涉企案件采取“放水養魚”靈活執行方式,避免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的一幕。
裴某是禹城市一家汽車配件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因欠下一筆20萬元的廠房租賃費而坐上了法院被告席。法庭上,原告王某提出不再將廠房租賃給裴某使用,要求其限期搬遷。
判決生效后,裴某拒絕履行法律判決義務,法院啟動強制執行。執行中,承辦法官多次將裴某傳至法院詢問案情,并到現場調查,了解背后的隱情。
原來,裴某的汽配城尚有不少加工生產設備,如果強行搬遷,不但會產生不菲費用,且短時間內找不到合適的地址,將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經過調研,法官發現該企業還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如果將其強遷,企業很可能面臨破產。
因此,執行人員沒有機械執行,而是再次將雙方傳至法院調解,經過耐心細致釋法明理,雙方同意達成和解。王某同意將廠房繼續租賃給裴某使用,而裴某也湊齊了8萬元現金,履行了部分租賃費,并承諾余款將在5個月內全部償還。雙方握手言和,裴某的企業得以繼續運行。
近年來,禹城市法院堅持“維護勝訴權益與維持企業發展并重”執行理念,在涉企執行中,著眼于維護轄區經濟發展大局,對一些有發展潛力的企業,采取“放水養魚”“破圈解鏈”等靈活執行方式,讓瀕死企業起死回生,積極打造公平穩定的營商環境,避免企業遭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