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德州市人民政府“聚焦民生 貼心服務”在線訪談
主持人:聚焦民生,貼心服務。觀眾朋友們大家好,歡迎大家觀看2019年德州市人民政府在線訪談。今天做客我們訪談室的是德州市自然資源局綜合科副科長李愛敏,再次歡迎李科長做客我們訪談室……李科長,今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對土地征收程序做了哪些新的規(guī)定您能詳細說一下嗎?
答:新法中涉及土地征收具體管理內容的條款共有4條,即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分別從征地范圍、征地審批權限、征地程序、征地補償安置4個方面明確了土地征收工作要求。
一是第四十五條對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圍進行了明確界定
新增第四十五條,首次對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進行界定,采取列舉方式明確:因軍事和外交、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公共事業(yè)、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以及成片開發(fā)建設等六種情形,確需征收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這一規(guī)定將有利于縮小征地范圍,限制政府濫用征地權,讓集體經(jīng)濟組織和農民分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成果和紅利。
二是第四十六條涉及的內容是征地審批權限,變化不大
報國務院審批的“基本農田”的概念提升為“永久基本農田”,其他無變化。
三、第四十七條改革了土地征收程序
將批后征地程序前置,明確在征地報批前需要開展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土地現(xiàn)狀調查、公告、聽證、登記、落實征地補償費用、簽訂征地補償協(xié)議等程序后,方可申請征地。
明確批前土地征收公告的時間為30個工作日,使被征地農民在整個征地過程中有充分的時間做決定。
對于多數(shù)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應當召開聽證會,并根據(jù)聽證情況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修改。
四、第四十八條明確征收補償?shù)幕驹瓌t是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一是明確了土地征收補償?shù)脑瓌t和標準。新法改變了以土地年產值和原土地用途為標準計算補償?shù)淖龇ǎ瑢嵭邪凑諈^(qū)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并規(guī)定,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要綜合考慮土地年產值、土地區(qū)位和當?shù)亟?jīng)濟發(fā)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3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使征地補償標準更加貼近現(xiàn)實,更有利于群眾接受,維護被征地群眾合法權益。
我市現(xiàn)行的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價格基準點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已滿四年。根據(jù)新法規(guī)定和自然資源部統(tǒng)一要求,須于明年公布實施新一輪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
二是對地上附著物補償提出新規(guī)定。新法在原來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2項補償基礎上,增加了被征地農民房屋補償,明確由省級制定。
對于被征地農民的房屋補償,新法的規(guī)定與我省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嚴格規(guī)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17〕76號)規(guī)定的內容和我省現(xiàn)實做法存在較大差異。將在下一步我省實施辦法中進一步理順明確對農村住宅的補償要求。
三是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要求。新法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yǎng)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目前,我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標準是按照不低于1.5萬元/畝的標準收取的,在征地前,由財政部門按照標準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撥付到當?shù)厣鐣U喜块T賬戶,由社會保障部門落實被保障人員。但是,從多年的保障情況看,該項制度并沒有真正發(fā)揮保障救濟的作用,存在著社會保障部門積極性不高、落實保障人員有困難、社會保障費用標準低、保障渠道不暢通等問題,需要結合新法的實施加以解決,并結合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進一步上調保障資金標準。
五、其他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jīng)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jiān)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第五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和農民從事開發(fā)經(jīng)營,興辦企業(yè)。
主持人:好的,感謝李科長就土地征收工作為我們做出的詳細解讀,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