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潘曉泉通訊員馮莉)
19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為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醫療保障體系,我市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保障。
為進一步提高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確診、疑似患者,下同)醫療保障水平,在前期已取消醫保支付目錄范圍和用藥量限制等保障措施的基礎上,我市再取消醫保支付限額,醫療費用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新冠肺炎患者在門診、住院發生的疾病診療費用,包括治療基礎病、合并癥、并發癥及其它疾病發生的費用,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各種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按照德財社〔2020〕1號、德醫保發〔2020〕9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疫情期間,按照山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肺炎發現報告工作的通知》(第126號)規定,在醫療機構留觀(隔離觀察、隔離治療)人員發生的門診、住院診療費用,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醫保待遇、醫保費用支付政策參照確診和疑似患者規定執行;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財政補助政策。
對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基層醫療機構,提前預付不少于一個月的醫保基金,并根據需要及時追加,提高對基層醫療機構醫保支付比例,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的疫情防控能力,有效保障基層醫療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的診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