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我市印發“重點工作攻堅年”重點任務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全市“重點工作攻堅年”動員大會確定的12個重點領域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60項重大改革事項。
堅決抓好黨中央改革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實落地。建立市級領導干部領銜推進制度創新工作機制,由市委負總責,市級領導同志分工負責抓落實。結合實際明確改革重點,列出攻堅清單,細化實施方案,確保各項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
推進公共衛生領域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體系、健全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立與重大疾病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人才培養引進激勵機制、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健全完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完善公共安全應急管理領導體制、建立完善公共衛生現代化信息系統等改革事項。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體系方面,按照三級標準新建市傳染病防治中心,各縣市區綜合醫院建立相對獨立的傳染病科,年底前基本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加大基層醫療機構投入,落實公益一類政策,補齊基層衛生機構空編,積極引進全科醫生,2022年各縣市區空編率均不能超過5%。構建“互聯網+中醫藥”模式,開展市優勢專科和縣域龍頭專科建設。力爭3年時間,實現中醫醫療機構縣域全覆蓋。健全完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方面,加快建設市級醫用物資戰略儲備庫,按照日均消耗上限,傳染病防護物資不少于1個月儲備。
推進流程再造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優化營商環境、深化簡政放權、推動政策集成、推動數據共享等改革事項。優化營商環境。持續推進流程再造,辦事環節、提交材料、辦理時限分別再減少一半,在獲得電力、信貸、用地用水用氣、不動產登記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新流程。統一規范市縣兩級行政審批劃轉事項,建立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清單。建立“一網通辦”“一鏈辦理”“告知承諾”標準化清單。深化簡政放權。認真做好660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承接落實工作,將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的行使權限6月底前全部調整到縣域實施,涉及多部門多環節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整鏈條“打包”下放。
推進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建立留才機制、搭建人才成長平臺、完善人才政策體系、強化人才服務保障等改革事項。圍繞全市主導產業,編制人才發展規劃,建立人才數據庫,大力推行“項目+人才”“產業+人才”模式,實現人才與產業緊密融合。完善柔性引才機制,引進更多的假日專家、周末工程師。盡快研究出臺頂尖人才作用發揮、領軍人才引進、企業人才隊伍壯大、緊缺產業人才集聚、創新創業人才扶持、青年人才培養、基層一線人才成長等具體措施,打造“黃金30條”升級版。今年市縣鄉公務員招錄計劃要增長140%以上,國企新增崗位招募應屆畢業生比例不低于50%。
推進科教體制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推進科金產深度融合、創新科技管理體制機制、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等改革事項。推進科金產深度融合。加快“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創業共同體建設,建立“1+10+N”創新創業體系。深化“研發在京津、轉化在德州”科技合作模式,規上企業與大院大所建立合作關系占比今年超過60%。加大研發投入,每年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融資5億元以上。創新科技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市級財政科技資金管理平臺,撬動各類社會資本共同支持科技創新,力爭2022年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達到100億元以上。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今年新增企業科創平臺15%以上,擁有科創平臺的企業達到650家以上。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每年篩選50個前沿技術、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建立市級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庫,組織企業、高校院所、投融資機構開展聯合攻關。啟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力爭年均增長20%以上,三年內超過400家。
推進要素配置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全面啟動“要素跟著項目走”改革、建立項目接續滾動機制、挖掘存量用地潛力、扎實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健全耕地長效保護機制等改革事項。全面啟動“要素跟著項目走”改革方面,新增建設用地重點向重大項目、優選項目、雙招雙引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民生項目傾斜。
推進財稅金融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加大減稅降費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創新金融服務、堅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等改革事項。創新金融服務方面,針對疫情導致的部分企業資金緊張問題,金融機構要落實好專項貸款、利息減免、貸款展期等政策,不能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防止企業資金鏈斷裂。推行金融輔導員制度,市級篩選400至600家企業進行輔導,每縣市區篩選100至200家進行輔導。積極推進無還本續貸擴面增量,積極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縣級全覆蓋,積極推廣“政銀保”業務,創新開展中期流動資金貸款試點和小微企業信用擔保貸款試點。
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完善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強化節能減排等改革事項。完善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方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明確政府、企業、公眾等各類主體權責,形成全社會共同推動環境治理的良好格局。以市場化手段推動資源集約利用,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嚴格落實誰污染、誰付費政策,環境違法企業要依法依規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推進企業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推進“一業一證”改革、支持企業創新創意等改革事項。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方面,積極開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盡快建立“市場化聘用、契約化管理”的職業經理人制度,研究出臺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監督管理和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方面,建立個性化培植方案,今年完成“個轉企”1300家、“小升規”120家、“規改股”70家。各縣市區要篩選8至10家骨干企業、2至3個主導產業,進行重點培育。
推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創新產業招商模式、加快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等改革事項。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方面,主動對接山東自貿區,加強與日韓、東盟、“一帶一路”及簽訂自貿協定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往來。鼓勵更多外資參與交通、市政及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擴大醫養、教育、金融等領域開放,對外商投資企業(不含房地產項目、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按當年實際到賬外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引薦人獎勵,對實際使用外資額500萬美元及以上的“十強”產業項目,優先保障外資工業項目用地需求。
推進鄉村振興率先突破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穩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鄉村振興投入持續增長機制、推進農村產業振興、穩妥推進合村并居、推進鄉村組織振興等改革事項。穩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健全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管理運行機制,積極探索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探索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機制,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健全鄉村金融服務體系方面,穩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
推進優化法治環境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規范涉企執法、建立“接訴即辦”機制、建立“權益救濟”機制、建立“免罰清單”機制、建立“限時清欠”機制、加強“誠信德州”建設、認真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改革事項。規范涉企執法。凡無法律依據的,一律不得開展執法檢查;凡針對同一市場主體的多個檢查事項,原則上一次性完成。建立“接訴即辦”機制。發揮市12345市民熱線平臺作用,對企業訴求在1個工作日內啟動核實程序,3個工作日內答復,15個工作日內解決或服務確認,涉及多層級、多部門的制度性復雜問題不超過30個工作日。建立“權益救濟”機制。開辟企業涉訴糾紛綠色通道,對侵害企業和企業家權益的行為及時處置。
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改革攻堅細化分解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制度、扎實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等改革事項。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制度方面,把抗擊疫情中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好經驗、好做法作為制度固定下來、堅持下去。
此外,方案還就大張旗鼓褒獎激勵改革者、強化監督問責、強化法律監督和民主監督、加強改革督察、加強宣傳引導作出安排部署。